双方协商一致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卖方不具备售房资格

如果卖方不具备售房资格,买方不能取得房产证,这可以成为退房的理由。

房屋存在质量瑕疵

如果房屋存在质量瑕疵,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

政策变化导致房屋不能过户

因政策变化导致房屋不能过户,购房者可以解除合同。

开发商延迟交付房屋

如果开发商延迟交付房屋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预售房屋,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且未经购房者同意,购房者有权退房。

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

由于开发商的过错,购房者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可以退房。

面积误差超过3%

如果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者有权退房并要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开发商欺诈行为

如果开发商采取欺诈手段诱使购房者签订合同,该合同无效,购房者有权退房。

不可抗力导致房屋无法交付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购房者可以解除合同。

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

开发商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房,经购房者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交房义务的,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