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商标证的方式如下:

直接办理

当事人须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商标注册证。

领取时需要携带《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如注册人的身份证、单位介绍信(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等。

委托代理机构办理

商标局将商标注册证发给代理机构,当事人到代理机构领取。

领取时,当事人需要携带《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以及代理机构的介绍信、领证人的身份证等。

注意事项:

如果申请人是通过邮寄方式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则不需要携带单位介绍信或身份证复印件。

如果因某种原因未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则需要提供商标注册号、商标注册公告期号、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等。

领取商标注册证时,介绍信中的公章名称必须与《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中注册人的名称完全一致。

建议:

直接办理的申请,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文件,确保顺利领证。

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建议与代理机构保持沟通,确保及时收到领取通知并按时领取商标注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