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文书是公安机关在公务活动中制作并使用的具有特定内容和特定体式的文字材料,是公安机关开展各项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公安文书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通用文书
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公文、规范性公文和事务文书。公安机关在制作和使用这类文书时,与其他国家机关一样遵循相应的程序和规范。
公安法律文书
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制作和使用的文书,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这类文书包括立案报告、破案报告、现场勘查笔录、侦查终结报告、预审终结报告、提请批准逮捕书、免予起诉意见书、起诉意见书等。
侦查文书
包括立案、破案类文书,如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呈请立案报告书、立案决定书、不予立案通知书、不立案理由说明书、呈请移送案件报告书、移送案件通知书、指定管辖决定书、回避/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书等。
律师参与刑事诉讼文书
包括安排律师会见非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书、涉密案件聘请律师申请表、涉密案件聘请律师决定书、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申请表、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通知书、不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等。
强制措施文书
包括呈请拘传报告书、拘传证、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取保候审决定书、执行通知书、收取保证金通知书、取保候审保证书、责令具结悔过决定书、没收保证金决定书、通知书、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书、对保证人罚款/没收保证金复核决定书、不予取保候审通知书、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呈请监视居住报告书、监视居住决定书、执行通知书、呈请解除监视居住报告书、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通知书、呈请拘留报告书、拘留证、拘留通知书、呈请逮捕报告书、提请批准逮捕书、逮捕证、逮捕通知书、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等。
讯问犯罪嫌疑人文书
包括传唤通知书、提讯证、讯问笔录、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亲笔供词等。
调查取证文书
包括询问通知书、询问笔录、亲笔证词、未成年证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现场勘查笔录、呈请搜查报告书、搜查证、搜查笔录、扣押物品、文件清单、呈请调取证据报告书、调取证据通知书、调取证据清单、呈请扣押邮件、电报报告书、呈请解除扣押邮件、电报报告书、扣押/解除扣押通知书、扣押邮件、电报记录、退回扣押邮件、电报清单、呈请查询存款、汇款报告书、查询存款/汇款通知书、呈请冻结存款、汇款报告书、呈请解除冻结存款、汇款报告书、冻结/解除冻结存款/汇款通知书、呈请辨认报告书、辨认笔录、呈请复验、复查报告书、复验、复查笔录、呈请侦查实验报告书、侦查实验笔录、呈请鉴定报告书、鉴定聘请书、鉴定结论通知书、鉴定书(检验报告)、呈请人身检查报告书、人身检查笔录、解剖尸体通知书、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委托书、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鉴定结论书、通缉令、关于撤销号通缉令的通知等。
延长羁押期限文书
包括呈请延长拘留期限报告书、延长拘留期限通知书、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呈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报告书、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等。
侦查终结文书
包括呈请案件侦查终结报告书、起诉意见书、呈请撤销案件报告书、撤销案件决定书、释放通知书、处理物品、文件清单、随案移交物品、文件清单、发还物品、文件清单、销毁物品、文件清单、换押证等。
补充侦查和复议、复核文书
包括补充侦查报告书、要求复议意见书、提请复核意见书、复议决定书等。
执行文书
包括羁押期限届满通知书、健康检查笔录、暂予监外执行审批表、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保外就医保证书、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通知书、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监督考察通知书、暂予监外执行延期审批表、提请减刑/假释审批表、提请减刑/假释建议书、假释证明书、准许拘役罪犯回家决定书、收监执行通知书、刑满释放证明书、释放证明书、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