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国家和地区都允许市场销售的新建房屋在竣工前进行销售,也就是商品房预售。以下是一些主要实行商品房预售制度的国家:
美国:
新建房屋大部分是预售,预售量占新建房屋销售量的比例较高,达到76.6%左右。
新加坡:
新建房屋和预售规模较大,预售率在90%左右。
中国香港:
预售制度较为完善,预售率也很高。
英国:
虽然新房占比较小,但新房也有预售,并且管理严格,买卖双方都有律师。
德国:
实行预售房制度,购房款按照工程进度分期支付,以化解购房者和开发商的风险和纠纷。
法国:
预售制度和德国类似,也是根据工程进度分期付款。
柬埔寨:
房产主要以期房销售为主流模式,提供有弹性的分期付款计划。
此外,一些国家如澳大利亚、日本、韩国、马来西亚等东南亚国家和地区,政府一般都规定预售条件,实施预售许可管理,对预售活动的监管也较严格。
总的来说,商品房预售制度在全球范围内普遍存在,但各国在预售管理、法律环境和监管措施上存在明显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