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的私企没有为您缴纳社会保险,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与公司协商:

首先尝试与公司沟通,要求补缴社会保险。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如果协商无效,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社保行政部门投诉:

您也可以向社保行政部门进行投诉。

劳动仲裁:

根据《社会保险法》,如果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您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法院诉讼:

如果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您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收集证据:

在采取上述行动前,请确保收集好所有相关证据,如工资条、签到簿、同事证词等。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可以咨询当地的劳动法律专业人士或拨打12333社保局电话获取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