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高新技术企业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企业注册时间要求:
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技术领域要求:
企业所从事的研究开发和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
知识产权要求:
企业需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这些知识产权可以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或并购等方式获得,并且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知识产权必须登记在企业名下,为申请年度之前三年内申请,符合高新领域且有效。
科技人员比例: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研发投入比例:
近三年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需符合要求。具体比例根据企业的销售收入规模有所不同,例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比: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创新能力评价: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企业在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这些条件由各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和财政、税务部门组成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进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