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可以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分为多种类型。以下是一些主要的分类方式及合同类型:
按合同性质分类
民事合同:指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等。
商事合同:指商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商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如销售合同、采购合同、合作协议等。
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如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
按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分担方式分类
双务合同:合同各方当事人相互享有权利、相互负有义务的合同。如买卖、互易、租赁、承揽、运送、保险等合同。
单务合同:合同当事人仅有一方承担义务的合同。如赠与、借用合同等。
按合同取得权利是否以偿付为代价分类
有偿合同:一方通过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给付对方某种利益,对方要得到该利益必须为此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如买卖、互易、租赁等合同。
无偿合同:一方给付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并不支付任何报酬的合同。如赠与等合同。
按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分类
诺成合同: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如买卖、租赁等合同。
实践合同: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如定金合同、保管合同等。
按法律是否设有规定分类
有名合同:法律上已经确定了一定的名称及规则的合同。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等。
无名合同:法律上并未确定一定的名称及规则的合同。
按合同的形式分类
要式合同: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必须采取特殊形式订立的合同。如书面合同、公证合同等。
不要式合同:依法无需采取特定形式订立的合同。如口头合同、简单合同等。
按合同相互依赖关系分类
主合同:不依赖其他合同而能独立存在的合同。
从合同: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存在前提的合同,又称为附属合同。
这些分类方式并不是相互排斥的,一个合同可能同时属于多个分类。例如,一个买卖合同既是民事合同,又是有偿合同和诺成合同。在实际操作中,合同类型的划分有助于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便于合同的履行和纠纷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