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民政局准备的东西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个人证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婚姻状况证明

婚姻状况证明,如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并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对于再婚当事人,需要提供离婚证书、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以及初级法院判决书的生效证明

照片

本人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

2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其他相关证明

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包括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无配偶证明,如未婚、离婚、丧偶等

与对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费用

结婚证工本费、证件复印费、拍照费等

其他

现金若干,具体金额视当地规定而定

黑色水笔等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并确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确保顺利完成婚姻登记。部分材料可以在民政局现场拍摄,但建议提前准备好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