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政府采购项目结算金额远远超出采购预算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重新招标:

如果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或者规定的数量,导致整个标废掉,那么需要重新进行招标。

调整预算:

如果所有投标单位都超预算,那么需要重新考虑预算价格的合理性,并进行相应的调整。如果超预算情况严重,可能需要重新调整预算。

签订补充合同:

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可以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合法合规:

政府采购应依法完整编制采购预算,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不得超标准采购或超出办公需要采购服务。违反相关规定的超标准开支或虚假事项开支,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资金来源审查:

首先要判断项目的资金来源,如果是财政性资金,且符合政府采购的相关定义,则应按照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执行。通常情况下,以项目的预算为准,选择相应的政府采购方式,而不以结算金额判定采购方式。

综上所述,处理政府采购项目结算金额超出预算的情况时,应首先考虑重新招标或调整预算,同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签订补充合同需控制金额在原合同金额的10%以内,并确保资金来源的合法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