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业务通常由 商务部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进行监管。具体而言:
商务部
商务部对全国融资租赁企业实施监督管理。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监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融资租赁企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省级地方人民政府、省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共同监管。
省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对本地区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的监督管理。
建议
普通融资租赁企业: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监管。
金融租赁企业:除了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监管外,还需接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监管。
因此,涉及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应根据自身业务类型,了解并遵守相关监管规定,确保合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