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毒案件从开庭到宣判的时间主要 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情况如下:

一般情况: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特殊情况:

如果案情特别复杂,可能会需要更长时间来审查和宣判。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延长审理期限,并且需要经过上级法院的批准。

综合上述信息,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一般情况下:贩毒案件在开庭后通常会在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过三个月。

复杂情况:如果案情复杂,可能会延长至四个月或更长时间,并且需要上级法院的批准。

因此,贩毒案件从开庭到宣判的时间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复杂性和法院的审理进度。如果需要更具体的时间预测,建议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