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地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而对于地方人民法院的一审裁定不服,则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提起上诉。
因此,民事裁定的上诉期限为 十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计算。如果遇到法定节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则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延长,但延长的具体天数通常由司法机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
建议在收到裁定书后尽快提起上诉,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及时维护。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援助,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