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漏税的情节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和记账凭证

纳税人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或擅自销毁账簿和记账凭证的方式,以掩盖其真实的税务情况,从而达到偷税的目的。

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纳税人在账簿上通过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的方式,减少其应纳税额,这是偷税的一种常见手段。

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

纳税人通过虚假的纳税申报,如虚报出口、虚增成本、乱摊费用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

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

纳税人在税务机关通知其申报的情况下,仍然拒不申报,这也是偷税的一种行为。

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

纳税人采取上述手段,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的比例超过百分之十,将依照偷税罪处罚。

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

纳税人逃避缴纳税款的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的比例超过百分之三十,将面临更严重的刑事处罚,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罪

单位犯罪时,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漏税

漏税是指因客观原因未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主观上不是出于逃避税收的故意,客观上未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段。

根据上述情节,偷税漏税的处罚可以是行政处罚,也可以是刑事处罚,具体取决于行为的严重程度和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轻微的漏税行为,税务机关通常会责令其限期补缴税款并加收滞纳金;对于严重的偷税行为,则可能涉及刑事责任,包括有期徒刑和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