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工勤人员是指在政府机关单位中,从事工勤岗位的工作人员,他们通常不具备公务员编制,但属于政府内部任职。机关工勤人员的主要工作包括:
1. 驾驶员:负责机关单位的车辆驾驶工作。
2. 后勤保障人员:如水电工,负责机关单位的水电供应和维护。
3. 工勤文印人员:负责机关单位的文印和文档管理等工作。
4. 清洁工:负责机关单位的室内外清洁工作。
5. 门卫:负责机关单位的出入口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6. 厨师:为机关单位提供餐饮服务。
7. 收发员:负责机关单位的文件、邮件等的收发工作。
8. 维修工:如电路维修工,负责机关单位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修理。
9. 通讯人员:如通讯员,负责机关单位的通讯联络工作。
10. 打字员:负责机关单位的文字录入和文档处理工作。
这些岗位的工作人员一般使用事业编制,并且根据岗位的不同,可能分为不同的等级,如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等。
需要注意的是,随着政府机构改革的推进,一些传统的工勤岗位可能会逐渐减少或消失,而新的岗位或工作方式可能会随之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