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拿来拍卖的土地类型包括:
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这些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没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双方协议的方式,但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
原经批准划拨或出让,因改变土地用途、使用条件等用于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的土地:
这类土地必须纳入招标拍卖挂牌范围。
申请以拍卖方式进行转让的土地:
如果土地所有者主动申请以拍卖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该土地可以进行拍卖。
法院判决需要拍卖偿还债务的土地:
法院依法判决需要拍卖土地使用权以偿还债务的,该土地可以进行拍卖。
供应经营性用地以及有竞争要求的工业用地:
这类土地必须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
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且《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定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
这类土地也必须纳入招标拍卖挂牌范围。
其他土地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
这类土地在供地计划公布后,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也需要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
综上所述,可以拍卖的土地类型主要包括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以及因各种原因需要改变用途或用于经营性项目的土地。此外,法院裁决用于偿还债务的土地、政府出让的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用地等也在拍卖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