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恶势力通常指的是那些组织化、系统化的犯罪集团,它们通过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进行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稳定。以下是一些黑恶势力的典型行为:
威胁政治安全:
包括威胁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
操控基层政权:
包括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
乡间称霸:
利用家族、宗族势力在乡间横行霸道、欺压残害百姓。
煽动闹事:
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
行业垄断:
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中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
市场操纵:
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
形成犯罪组织:
具备稳定的犯罪组织、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以及通过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
多次犯罪活动:
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非法控制或影响:
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纵容,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重大影响。
网络黑恶势力:
利用互联网技术,组织网络水军进行恐吓、侮辱和诽谤,影响网络环境的安全与稳定。
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法律规定了相应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