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结婚证的证明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声明人的基本信息:
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身份证号码、常驻户口所在地、婚姻状况等。
声明内容:
声明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且为自愿结婚。
双方信息:
包括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身份证号码、常驻户口所在地、婚姻状况等。
关系声明:
明确表示双方为夫妻关系,并说明双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签字及日期:
声明人及证明人需在证明上签字并按手印,同时注明日期。
其他相关证明:
如婚姻情况证明、无婚姻关系声明、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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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明
兹证明:
甲方:XXX,性别:男,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民族: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常驻户口所在地: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
乙方:XXX,性别:女,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民族: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常驻户口所在地: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
甲乙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在XX省XX市XX区XX民政局登记结婚,结婚证编号:XXXXXXXXXX。现因结婚证遗失,特此证明甲乙双方仍为合法夫妻关系。
本证明仅用于甲乙双方补办结婚证手续,不作其他用途。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盖章):XX市XX区民政局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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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具体格式和内容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结婚证时,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获取详细的指导和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