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结婚证的证明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声明人的基本信息:

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身份证号码、常驻户口所在地、婚姻状况等。

声明内容:

声明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且为自愿结婚。

双方信息:

包括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身份证号码、常驻户口所在地、婚姻状况等。

关系声明:

明确表示双方为夫妻关系,并说明双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签字及日期:

声明人及证明人需在证明上签字并按手印,同时注明日期。

其他相关证明:

如婚姻情况证明、无婚姻关系声明、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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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明

兹证明:

甲方:XXX,性别:男,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民族: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常驻户口所在地: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

乙方:XXX,性别:女,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民族: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常驻户口所在地: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

甲乙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在XX省XX市XX区XX民政局登记结婚,结婚证编号:XXXXXXXXXX。现因结婚证遗失,特此证明甲乙双方仍为合法夫妻关系。

本证明仅用于甲乙双方补办结婚证手续,不作其他用途。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盖章):XX市XX区民政局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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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具体格式和内容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结婚证时,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获取详细的指导和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