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以下情况可以认定为全责: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
这意味着如果事故是由于某一方的违反交通规则或疏忽行为造成的,那么这一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如果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导致现场被破坏或证据丢失,使得交通管理部门无法调查事故原因,那么逃逸的当事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当事人如果故意破坏、伪造或毁灭事故现场的证据,将承担全部责任,因为这些行为严重干扰了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当事人驾驶车辆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红灯继续通行的:
在红灯亮起时,车辆应停止通行,如果继续行驶,则视为违反交通信号,应承担全部责任。
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越过施划有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者隔离设施,与道路上的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如果车辆违反交通标志,如越过中心线或隔离设施,造成事故,则应承担全部责任。
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通行范围内,刮撞同向行驶非机动车的:
车辆在非机动车道或行人通行范围内行驶时,应避让非机动车和行人,否则造成事故将承担全部责任。
当事人驾驶车辆在人行道或行人通行范围内刮撞行人的:
在人行道或行人通行范围内,车辆应避让行人,否则造成事故将承担全部责任。
当事人驾驶车辆剐撞依法在人行横道内通行的行人的:
在人行横道内,车辆必须礼让行人,否则造成事故将承担全部责任。
当事人驾驶车辆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在紧急情况下,车辆应优先让行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否则造成事故将承担全部责任。
当事人所驾驶车辆的装载物在遗洒、飘散过程中,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
如果车辆装载物遗洒或飘散导致事故,则车辆应承担全部责任。
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超越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在非机动车道内,超越前车时发生的事故,由超车的非机动车承担全部责任。
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
如果当事人有条件报案但未及时报案,导致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则该当事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追尾前车的、倒车车尾撞后车的、或溜车的:
这些情况下,肇事人一般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不按规定开关车门的:
在开关车门时造成交通事故的,由违规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逆向行驶的:
逆向行驶造成事故,肇事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闯单行道或禁行道路行驶的:
违反单行道或禁行道路规定造成事故,肇事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变更车道未让本车道车的:
在变更车道时未让行本车道内的车辆,造成事故,应承担全部责任。
支路车未让干路车的:
在支路驶入干路时未礼让,造成事故,应承担全部责任。
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转弯车辆未让行直行车辆,造成事故,应承担全部责任。
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碰撞依法停在路上的车辆,造成事故,应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