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土地承包期限如下: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

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

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因此,土地承包期限根据土地类型和承包方式的不同,分别为三十年、三十年至五十年和三十年至七十年,其中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和林地的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