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的收费标准通常由当地政府物价部门和房屋建设管理部门共同负责。具体来说:

1. 当地政府物价部门负责制定物业管理费用的基准及原则性指导。

2. 房屋建设管理部门参与物业收费标准的制定。

3.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在特定情况下也具有一定的话语权,尤其是在物业服务收费采用市场调节机制时。

4.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时,由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

5. 在市场调节价的情况下,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可在物业服务合同中自主约定收费标准。

法律依据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