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具有以下特点:

合法性:

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否则合同无效。

平等性:

合同的主体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不存在从属关系或管理关系,各方当事人平等地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一致性:

合同的条款必须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任何未经协商的内容不得写入合同,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干预合同的签订。

约束性:

合同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合同的条款规定,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目的性:

合同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满足当事人的某种需求或实现某种愿望。

规范性:

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规范要求,书写要规范。

诚信性:

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和履行合同时应当遵循诚信原则,不得有欺诈、胁迫等行为。

这些特点共同构成了合同的基本属性,确保了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充分了解并遵守这些特点,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