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的起始时间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即被实际送交监狱服刑之日起开始计算减刑时间。具体减刑时间如下:

普通罪犯

原判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刑罚一年及以上,获得两个表扬以上方可提请减刑。

原判五年以上(包含五年)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刑罚一年六个月及以上,获得三个表扬以上方可提请减刑。

原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刑罚二年及以上,获得四个表扬以上方可提请减刑。

被判处五年以下刑期的罪犯

在服刑满一年后,才有资格申请减刑。

被判处五年以上但不满十年的罪犯

需要服刑至少一年六个月后,才能申请减刑。

被判处十年以上刑期的罪犯

他们的服刑期至少应达到两年,才能申请减刑。

无期徒刑的罪犯

在服刑至少两年后,有机会获得减刑。

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被改为无期徒刑

需要服刑至少三年后,才能申请减刑。

被判处管制、拘役的罪犯

以及判决生效后剩余刑期不满两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可以酌情考虑提前减刑,减刑的起始时间可以有所缩短。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 一年六个月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 至少两年后,方可申请减刑。具体的减刑申请时间和条件还需根据罪犯的实际情况和监狱的相关规定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