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证书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房屋所有权证》:
这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权利人的法定凭证,证明权利人依法对房屋享有所有权。
《房屋共有权证》:
当房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权利人共有时,由权利人推举持证人收执的法定凭证,证明共有关系及各自的权利份额。
《房屋他项权证》:
颁发给抵押权人或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证明其对该房屋享有抵押权或典权等。
《不动产权证书》:
将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权利合并登记在一本证书上,是进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后的证明文件。
《房地产权证》:
在某些情况下,房屋产权证书可能包括《房地产权证》,这是对房屋及其所占土地使用权进行综合证明的法律文件。
《房地产共有权证》:
当房屋及其所占土地使用权为多个权利人共有时,颁发的法定凭证。
《房地产他项权证》:
颁发给对房屋及其所占土地使用权享有他项权利的人,如抵押权人,的法定凭证。
这些证书在法律上具有不同的效力和作用,但都旨在证明和维护房屋产权的合法性和完整性。建议在实际应用中,根据具体需求和法律规定选择合适的产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