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是指接受被追诉一方委托或者受人民法院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可以担任辩护人的主要有以下几种人:
律师:
依照法定程序取得律师资格,并且经过登记注册,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
其他特定人员:
如现役军人可以聘请军队中的或者地方的律师作为辩护人;外国人、无国籍的犯罪嫌疑人委托律师辩护的,只能委托中国律师作为辩护人。
不能担任辩护人的主要包括: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人民陪审员。
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外国人或者无国籍的人(除非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
需要注意的是,指定辩护的只能是律师。此外,根据《律师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律师在担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期间、从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一定时间内,以及曾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在离任后一定时间内,均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