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在 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过户。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五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让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让登记。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 新车主应当于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填写申请表,提交法定证明、凭证,并交验机动车。
2. 如果车辆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先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3. 车管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日内,确认机动车。
4.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内的,收回原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
建议:
确保所有相关手续和证件(如身份证、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转让证明等)齐全且无抵押或质押。
处理完毕车辆的所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
尽早办理过户手续,以避免因流程延误或其他原因导致过户时间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