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庙需要遵循以下手续:

确定寺庙类型

如果是恢复重建古寺,需要找到遗址或查阅当地县志。

延请住持僧人

至少30-100名居士联名上书,确定僧人名讳及提供简历。

了解当地政策和要求。

提交申请

向当地佛协提交申请,并由佛协向民宗局打申请报告。

获得批复

民宗局了解情况后,若具备建寺条件,将批复筹建许可。

报建手续

提供规划设计图、消防图、环评等报告。

建设过程

安全施工,建设完成后进行验收合格。

颁发许可证

民宗局颁发宗教活动场所许可证,法人代表必须是僧人担任。

遵守法规

获取土地使用权,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或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办理宗教登记或备案手续,消防安全审批手续,文物保护手续。

规划与设计

找专业设计单位进行整体规划,并提供必要的规划图纸。

提交筹备设立申请

填写《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审批流程

由拟设立地的宗教团体提出申请,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是受理机关。

原址重建

携带相关资料报备,经过土地和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办理拆建手续。

请确保在建设过程中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并确保施工安全及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