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庙需要遵循以下手续:
确定寺庙类型
如果是恢复重建古寺,需要找到遗址或查阅当地县志。
延请住持僧人
至少30-100名居士联名上书,确定僧人名讳及提供简历。
了解当地政策和要求。
提交申请
向当地佛协提交申请,并由佛协向民宗局打申请报告。
获得批复
民宗局了解情况后,若具备建寺条件,将批复筹建许可。
报建手续
提供规划设计图、消防图、环评等报告。
建设过程
安全施工,建设完成后进行验收合格。
颁发许可证
民宗局颁发宗教活动场所许可证,法人代表必须是僧人担任。
遵守法规
获取土地使用权,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或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办理宗教登记或备案手续,消防安全审批手续,文物保护手续。
规划与设计
找专业设计单位进行整体规划,并提供必要的规划图纸。
提交筹备设立申请
填写《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审批流程
由拟设立地的宗教团体提出申请,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是受理机关。
原址重建
携带相关资料报备,经过土地和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办理拆建手续。
请确保在建设过程中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并确保施工安全及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