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道路违建,可以向以下部门举报:

公安部门:

对于占用道路(包括人行道)的违章建筑,如未经公安部门批准或逾期未拆除的,由公安部门处理或公安部门会同规划管理部门处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机关:

依据《城建监察规定》,城建监察队伍的基本职责包括实施城市规划、市政工程设施等方面的监察。因此,可以向当地城建监察大队举报违章建筑。

城乡规划部门:

负责处理未经批准、超过规定范围或违反规划的建筑物违法行为。

建设部门:

负责处理未经审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规范的建筑物违法行为。

土地管理部门:

负责处理未经批准或违反土地利用规划的建筑物违法行为。

市政部门:

负责处理未经审批或违反城市规划的道路、桥梁、公园等市政设施违法行为。

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部门:

行使城市基础设施建成移交后的日常管养和维修,并协同相关部门做好验收和移交工作。对于违反城乡规划建设行为的行政处罚,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部门具有行政调查权、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

建议根据具体情况和所在地区,选择最合适的部门进行举报。例如,如果涉及到道路和人行道的违章建筑,可以向公安部门或当地城建监察大队举报;如果涉及到城市规划或市政设施,可以向城乡规划部门或市政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