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2025年4月2日《烟台日报》11版

编者按:

基层,是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也是法治建设的前沿阵地。在这方广阔天地里,有这样一群人,他们默默奉献,用专业与热忱守护着一方的和谐稳定,他们就是基层司法所长。

在化解矛盾纠纷时,他们是耐心细致的 “和事佬”,凭借丰富的经验与真诚的态度,让剑拔弩张的局面重归平和;在法治宣传中,他们是循循善诱的 “宣讲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晦涩的法律知识传递给群众;在社区矫正工作里,他们是用心改造的 “引路人”,帮助失足人员重燃生活希望,顺利回归社会。

为了让大家深入了解基层司法所长的工作与贡献,《烟台日报》特别推出 “触摸基层法治温度” 专栏。在接下来的系列报道中,我们将走进多位司法所长的日常,聆听他们的故事,感受他们的坚守与担当,一同见证他们如何以点滴行动汇聚法治力量,筑牢社会的稳定根基。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庞磊 通讯员 周文艳)从“小马”到“老马”,海阳市司法局盘石店司法所所长马洪菊,在乡镇默默耕耘了12年,半路出家的她付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艰辛。无论是晦涩难懂的法律条文,还是清官难断的村民纠纷,她以女性独有的细腻和坚韧,为基层司法工作注入了温暖的力量,守护着万千百姓的安稳小家。

自2013年4月投身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以来,她始终坚守在基层乡镇这片土地上,以坚定的信念、饱满的热情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在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普法宣传等多个领域取得了显著成绩,成为基层司法战线上一面鲜艳的旗帜。

马洪菊先后获得“优秀政法干警”“社区矫正先进个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等荣誉称号,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

人民调解:理情法交融,化解矛盾纠纷

人民调解工作是马洪菊最为人熟知的工作领域之一。她深知,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不仅需要法律的刚性约束,更需要情与理的柔性调和。在调解工作中,马洪菊注重学习法律知识,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

她不是科班出身,却通过自学,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烂熟于心。她深知,只有自己学法懂法用法,才能在调解中做到有法可依,让群众信服。

2021年2月,一位八十多岁的老人因赡养问题来到司法所。马洪菊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赡养义务的条款,耐心劝解老人的两个儿媳,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赡养协议,解决了老人的后顾之忧。多年来,她秉持“以法律立论,用温情化结”的工作理念,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8%,被群众亲切地称为“最懂百姓需求的贴心人”。

此外,马洪菊还总结出了一套独具特色的“五五工作法”,即讲好“五种话语”——安心话、风趣话、圆场话、劝和话、希望话;运用“五种调法”——冷却降温法、褒扬激励法、证据展示法、换位思考法、模糊处理法。这一方法在实践中取得了显著效果,帮助她解决了上百个实际问题,也让她的调解工作更加得心应手。

在处理一起因房屋产权引发的赡养纠纷时,马洪菊深入了解纠纷背后的根源,通过与当事人多次沟通,最终使兄妹俩达成共识,轮流赡养老人,成功化解了矛盾。她深知,只有深入了解群众的真实诉求,才能找到调解的突破口。因此,她走遍了盘石店镇的每一个村子,走访村里的老干部、老党员,虚心向“老调解”请教,掌握当地的风土人情,为调解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为了及时掌握纠纷的第一手资料,马洪菊在每个村调委会都设置了一名纠纷信息员,要求信息员每周五报送一次村里纠纷情况,有紧急、群体纠纷随时报送。在纠纷信息员的配合下,有261起矛盾因为发现早、处理及时,被消灭于萌芽状态,避免了更大矛盾的发生。

社区矫正:宽严相济,助力迷途者回归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充满挑战的工作,需要在法律的框架内,对矫正对象进行教育、管理和帮扶。马洪菊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始终坚持宽严相济的原则,既严格执法,又注重人文关怀,帮助矫正对象重新回归社会。

她勤于学习,刻苦钻研业务知识,通过自学《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迅速成长为社区矫正工作的行家里手。她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实施细则,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从评估到接收,再到监管,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

在工作中,马洪菊敢于硬碰硬,对于不服从教育监管的矫正对象,她始终坚持严明执法,让他们为自己的行为受到应有的惩戒。2021年4月,社区服刑人员王某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不按时报告,不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和劳动。经多次教育不改正后,马洪菊依法给予其警告处分,并要求其写下检讨书与保证书。

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她始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用真情温暖矫正对象,以关怀解决实际困难,以行动打开矫正对象的“心结”。她注重教育,通过规范入矫教育内容,落实首次谈话,抓好集中教育,以相关法律法规、爱国主义、人生观、价值观等为主,突出个案犯的法律知识教育,以案释法。她采取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普遍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组织教育与群众帮教相结合等多种方法,帮助矫正对象从心灵、思想行为上得到转化。

马洪菊坚持因人管理、分类施教和诚心帮教相结合,认真对待每一次和矫正对象的谈话,做到“五必谈”:社区矫正对象入矫时必谈,有思想波动时必谈,遇到实际困难与问题时必谈,受到奖惩时必谈,期满解矫时必谈。通过真诚谈心,真意解困,感化服刑人员,帮助其早日回归社会。2020年,社区服刑人员王某情绪低沉,皮肤病治疗也半途而废。马洪菊了解到其妻子出轨离家,婚姻出现问题后,耐心劝解他不要冲动,要积极面对生活。最终,王某与妻子痛快办理了离婚手续,开始了积极向上的生活。

普法宣传:创新方式,播撒法治种子

普法宣传是提升群众法治意识的重要途径。马洪菊深知这一点,因此她积极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推出了“竹林细语”普法宣传品牌,致力于在群众心中播撒法治的种子,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她通过多种渠道对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尽力用身边事、身边人现身说法,用乡言土语宣教普法,点点滴滴、润物无声。她将法律知识融入群众的日常生活中,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教育,增强法治意识。

在普法宣传中,马洪菊注重结合实际案例,以案释法,让群众更加直观地了解法律知识。她还积极组织各类法治宣传活动,通过举办讲座、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等方式,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学到法律知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马洪菊的故事,是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的缩影。她用自己的努力和奉献,诠释了司法行政工作者的责任与担当。她用自己的智慧和汗水,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她的事迹,激励着更多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扎根基层,服务群众,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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