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7日,旦某、次某等四人将闫某扭送至拉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称闫某伙同杨某伪造某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实施诈骗,涉案金额137.9万元,案发后杨某失联。9月28日,警方依法刑事拘留闫某。11月1日,经拉萨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闫某被执行逮捕。

经查,闫某伙同杨某伪造关于我市某绿化项目的施工合同,从2024年7月以来,多次与他人签订合同,并以先缴纳保证金为由,共骗取137.9万元。

为尽快侦破此案,全力挽回受害人经济损失,办案民警查实上述合同诈骗案后,迅速对杨某展开抓捕工作,经多次摸排调查得知杨某在发案后已潜逃回内地。2025年3月,经云南省昆明市公安机关的大力协助,将其在云南省昆明市某辖区内抓获。经过办案民警的不懈努力,现已依法挽回诈骗资金60余万元。目前,案件正在移送审查起诉当中。
下一步,拉萨公安将以“零容忍”的态度,进一步加大对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维护我市良好的市场营商环境。
来源:平安拉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