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刘小燕)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 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动商业银行加强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规范业务经营行为,促进业务健康发展,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近年来,部分商业银行借助外部互联网平台发放贷款的互联网助贷业务快速发展。相关业务在协助商业银行为广大金融消费者提供更便捷的贷款服务、提升贷款服务效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暴露出互联网助贷业务存在权责收益不匹配、定价机制不合理、业务发展不审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完善等问题。
此次发布的《通知》,从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加强合作机构准入管理、规范成本费用管理、强化自主风控等方面,强化了商业银行总行对互联网助贷业务的管理责任。强调商业银行开展互联网助贷业务应当坚持总行集中管理、权责收益匹配、风险定价合理、业务规模适度的原则。
同时,《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及互联网助贷业务合作机构应当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规范营销宣传行为,向借款人充分披露贷款信息。商业银行应当加强互联网助贷业务贷后催收管理,发现存在违规催收行为的,应当及时纠正。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