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营造一个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切实保障道路通行的安全有序,维护居民区、商圈等重点区域的公共安全,沈阳公安交警持续深入推进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并向市民发出倡议:按灯停走,遵守规则少事故;按道行驶,通行有序不越线;按位停车,规范文明保畅通。
如何过路口
行人:在通过路口时,要时刻注意交通信号灯的变化,牢记“红灯停,绿灯行”的通行规则,切勿闯红灯通过路口。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行人要认真观察来往车辆情况,不与机动车争抢,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非机动车:骑行电动自行车横过道路时,应先进入安全岛或等候区,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机动车:提前观察信号灯。在距离路口较远时,就要留意信号灯的状态和倒计时,对信号灯的变化周期有大致了解。例如,当看到红灯还有较长时间时,可适当保持车速,不必过早刹车;若红灯即将结束,可提前做好起步准备。
合理控制车速。看到绿灯时,不要盲目加速,根据路口距离和信号灯剩余时间,合理控制车速。若距离路口较远且绿灯剩余时间充足,可保持匀速行驶;若距离较近且绿灯闪烁,应提前减速,做好停车准备。
保持平和心态。摒弃急于赶路的心态,遵守交通规则,以安全为首要目标。在信号灯前耐心等待,不要因一时的急躁而做出危险驾驶行为。
观察路况综合判断。在接近路口时,不仅要关注信号灯,还要观察前方车辆、行人以及非机动车的动态。若前方车辆行驶缓慢,即使绿灯时间充足,也不要强行加速超车,避免发生碰撞。
如何通行
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的路口,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行人横过马路,一定不要随意横穿及翻越护栏,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非机动车:驾驶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右侧路边行驶。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横过街路,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下车推行。没有人行横道、非机动车道时,要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机动车:机动车应当在机动车道内通行,没有划设非机动车道的,要在道路中间通行。随意变道、强行变道不但影响通行秩序,还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并线、变道,并不是简单地打方向盘,完整的变道过程应该是:“一灯二看三方向”。打灯:提前打开转向指示灯,向其他车辆示意。确认变道条件:通过后视镜观察两侧道路上有无车辆超越、盲区内是否有车辆赶上来,观察目标车道是否留有安全距离。打方向盘:在不妨碍目标车道内的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平稳转向、驶入目标车道然后关闭转向灯。
如何停放
路外规范停车:机动车停车时要规范停放在机动车停车泊位或指定的停车场停车泊位;非机动车要规范停放在非机动车停车区域,并做到“摆整齐、同朝向”,统一将车头朝向马路,车尾朝向沿街店铺。停车时不要占用人行道、盲道、绿地,不堵占消防通道。
路内规范停车:在道路上停车时,要按行车方向顺向停放在道路两侧的停车泊位内,无停车泊位的不得停车;不得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停车。
按照标志、标线停车:车辆要严格按照交通标志、标线进行停放,停车泊位内划有指示标线的,要按标线指示的方向停放;在没有标线指示时,在靠近道路停车时,车头要朝向道路方向;在停车泊位停车时,车辆不得超出泊位线停放,不得同时占用两个及多个停车泊位。
不影响交通停车:需临时停车上下客时,应选择不影响交通的停车点,靠道路右侧顺向停车,上下乘客后快速驶离,做到快上快下,并注意他人的安全。不得在交叉路口、消防通道、机动车道、人行横道、盲道等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地点临时停车。
不占用公共停车位:沿街面门店商铺(单位)要自觉履行相关义务和责任,不得私自用杂物占用公共停车位,要及时提醒劝导门前车辆规范有序停放到划定的停车泊位、停车场内。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李欣 徐佳婷
编辑:王沛霆
责任编辑:王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