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李先生在长沙骏马法拉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订购了一台391万的法拉利296gTb跑车,并支付了30万元定金。
由于4s店没有兑现期限内提供生产信息的承诺,李先生认为车行无法交货,于是提出解约退款。时隔两年,这件事仍然没有得到处理,于是李先生向晨意帮忙记者求助。
4月10日,长沙骏马法拉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马先生表示,可以退款,会在5个工作日内将30万元退还给李先生。
销售承诺一周内提供生产信息未兑现,
消费者下定一周后因担忧想退定
当日,李先生告诉晨意帮忙记者,为了拥有一台他的梦中情车法拉利296GTB跑车,他去过省内外好几家法拉利4S店,得到的答复都是“配额很紧”。

2023年,长沙骏马法拉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联系李先生称有配额,“最早我去长沙法拉利去订这款车时,他是说没有配额,也就是分不到车给我,后面是告诉我说,有人不要这个车了,有一个现成的配额给我,我才会马上去他们店里订购这款车的。”
李先生称,“我2023年4月8日在长沙法拉利下了定,他们销售承诺我会隔一周就告诉我车的生产信息,我才下了这个订单。到了2023年4月15号,他们各种理由说这个车的生产信息没有更新。”
李先生解释,“是因为他们当时强调,能在4月15号之前,给我更新的生产信息,然后一直到4月15号之后,他又说可能是厂家信息没有更新及时,所以还看不到更新信息。后来他们经理发了一个生产信息单出来,但是那个上面的名字不是我的,内容也看不到详细的配置单。”
李先生表达了自己当时的担忧,“我担心他们车到不了,或者以各种理由把我的钱套在里面。我有理由怀疑,他们当时只是随便找了一个东西发给我,来拖延我的时间。”于是李先生在下定当月提出解约退款的要求。
李先生表示,长沙骏马法拉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骏马公司)的负责人当时告诉他可以退款,“他们说等这个车卖给下一个买主,信息修改为那个买主的信息,就给我退款。”
由于一直没有等到退款,李先生向骏马公司的负责人询问情况,被告知没有遇到下一个买主,“一直拖到两年后的现在,他们说这个车没人接盘,所以车不能给我退。”
在李先生的购车合同中载明,2023年9月30日前要交付车辆,并约定了如甲方(骏马公司)违约,未如期交付车辆,则每日需要支付定金的万分之一作为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最多不超过定金的30%。但合同中并未约定退定相关事宜。

记者介入后,
负责人表示5个工作日内退定金
当日,晨意帮忙记者来到位于潇湘北路的骏马公司。
公司的负责人马先生认可李先生关于退定金的说法,但他表示,李先生订购的这台车一直没有找到新的买家。
马先生告诉记者,公司也一直在处理李先生的事情。当日记者介入后,马先生经过与公司领导沟通,给了李先生一个确切的退款时间,“五天内把钱退给他,这笔钱,你可以放心,原路全款退回。”
律师解读:
甲方如要新增合同条款,消费者可以拒绝
对于本事件中的焦点问题,晨意帮忙记者咨询了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委员、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刘研律师。
刘研表示,交付了“定金”后,甲方的违约情况可适用于定金罚则,在甲方因为单方面原因没有履行缔约义务导致合同不能缔约,消费者一方可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定金。
刘研称,如协商后,消费者同意定金单倍返还,或要求一定的资金补偿,双方能够达成一致,也可行。
刘研认为,骏马公司的销售曾在消费者支付定金时口头承诺2023年4月15日前给消费者提供车辆的生产信息,应视为口头合同,应当如期履行约定。对于骏马公司称需要找到下个买家才能给消费者退款,刘研认为,该条款属于合同的新增条件,是对原有合同的变更,在没有得到消费者认可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拒绝。
来源 | 潇湘晨报
记者 | 段颖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