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洪武款铜铳(chòng)
火铳,又称“火筒”。《明史》载:“亦谓之炮,又谓之铳”。《清会典》载,“凡火器之小者,曰铳”。在元代首创的基础上,明代火铳得到长足发展,设计合理,制造更加规范统一,威力也不断增强,形成轻便灵巧、用于装备单兵使用的手铳,以及用于城防和水战的碗口铳、盏口铳和多管铳等。
这件明洪武款铜铳,通体铸五道加固箍,呈竹节状,用于防止器物开裂和变形。尾銎壁面,阴刻铭文:“凤阳行府,监造官镇抚孙英,教匠陈贵二,军匠超保住,三斤八两,洪武年月日造。”铭文中的“凤阳行府”,即“凤阳行都督府”简称。这件兵器的监造官是镇抚使孙英,即管理凤阳地方军队的长官;制造者为“军匠超保住”,教授指导和管理他们的人,则是“教匠陈贵二”。
明代早期火铳已广泛装备军队,各地驻军约十分之一配有火铳 。在战争中,火铳逐渐成为重要的作战武器,改变了传统的作战方式,推动了军事战术的变革 。作为明代火器的实物例证,对研究明代军事史、科技史尤其是火器发展历程有着重要价值 。其制造工艺、形制特点等方面的研究,能帮助人们深入了解当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科技成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