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拨款通常由财政部门负责。在中国,财政部门是主要的拨款部门,负责将预算资金分配给各个政府部门和单位,以支持国家的各项事业和公共服务的发展。具体的拨款程序可能包括:
1. 承建单位、物料、劳务供应商根据合同规定和工程进度填制工程量计量与支付证书,经项目监理单位审核后向建设单位提出支付请求。
2. 建设单位核定工程量计量与支付证书及相关资料后,出具资金支付申请书报送财政部门审核拨款。如果建设单位有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资金支付申请书必须经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3. 财政部门将工程用款直接拨付给施工单位、物料、劳务供应商。
此外,对于某些特定类型的工程,如高铁项目,国家财政拨款可能会先贴先拨给高铁公司,再由高铁公司分配给其项目部,进而分配给施工队伍,特别是保障农民工的工资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政府工程的拨款进度和比例可能会根据国家的财政政策和具体项目的需求进行调整。例如,根据《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