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转户口的原因可能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原籍地发展前景较好 :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发展前景较好,集体经济比较发达,且目前并未实行户籍制度改革。因此,不迁移户口可以保持在原籍地的利益分配及其他权益。

不能参与原籍地的集体经济利益分配:

户口迁移后,如成为学校集体户或配偶的户口是居民户口,将不能参与原籍地的集体经济利益分配及其他利益分配。

升学入户后就业:

在升学入户的前提下,如果毕业后实现就业,户口会成为单位的集体户,使用户口本时需要经过“集体户”的同意,因此选择不随迁至学校。

法律或政策限制

因涉嫌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未经批准的,不得迁移户口。

未经家庭或单位同意或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单独迁移户口。

国家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在特定区域居住或工作的,不得迁往该区。

因个人债务等原因被法院限制出境的,不得迁移户口。

在受灾地区或其他特殊情况期间,国家有限制迁移户口的规定,不得迁移户口。

迁移手续问题

户口迁出未满一年,根据《户籍管理条例》规定,户口在迁出后一年内不能再次迁回原籍。

户口迁出原因不合理,如虚假婚姻、虚假就业等,迁回原籍的申请会被拒绝。

在原籍地存在未解决的社会保障问题,如欠费、欠款等,也会被拒绝迁回原籍。

迁移证过了有效期,或户口迁移信息、相关材料出错,需要更正信息或重新申请新的迁移证。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当事人的户口已经投靠配偶入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能再申请投靠父母入户。

迁入地政策要求

迁移户口必须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要求,辖区派出所不同意接收户口。

需要户口迁入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同意接收,当事人的户口才能迁入原籍挂靠。

综上所述,不让转户口的原因多种多样,涉及个人发展、法律政策、手续问题以及婚姻关系等多个方面。在具体情况下,需要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和当地的政策要求来决定是否迁移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