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户口应当在 公安部门的户籍科或派出所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填写入户申请表;
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明等相关材料;
户籍科工作人员审核材料;
符合条件的,户籍科将办理入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建议:
如果是新生儿上户口,建议先到父亲或母亲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咨询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