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的比例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般原则 :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特殊情况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法定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三顺序继承人则是更远的亲属。

遗产分配的实际操作

在实际操作中,由于财产性质的不同,分配比例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例如,房产等不动产的分配,可能需要通过市场估值来确定各自的份额。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情况下,也可以不均等分配遗产。

综上所述,继承的比例一般是均等的,但在特殊情况下,如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有扶养能力但不尽扶养义务、生活有特殊困难等,分配比例可以有所调整。具体操作时,还需考虑财产性质和继承人之间的协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