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评估费的计算方式主要采用 累进计费率,具体标准如下:
房屋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
收取评估总价的0.42%。
房屋总价100万元到500万元(含500万元)
累进计费率为0.3%。
房屋总价500万元到2000万元
收取评估总价的0.12%。
房屋总价2000万元到5000万元(含5000万元)
收取评估总价的0.06%。
房屋总价5000万元以上
收取评估总价的0.012%。
此外,评估费还可能受到地区、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具体收费标准可以咨询当地物价局或相关机构。
示例计算
房屋总价100万元:评估费 = 100万元 × 0.42% = 4200元。
房屋总价300万元:评估费 = 100万元 × 0.42% + 200万元 × 0.3% = 4200元 + 6000元 = 10200元。
房屋总价1500万元:评估费 = 100万元 × 0.42% + 400万元 × 0.3% + 1000万元 × 0.12% = 4200元 + 12000元 + 120000元 = 138200元。
建议在办理二手房评估时,详细咨询当地评估机构或物价局,以获取最准确的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