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给房东的租房押金应该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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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其他应收款 — 押金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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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科目用于记录企业除应收账款、票据、预收账款等以外的其他各项应收及暂付款项,包括押金等。当押金最终退还给租户时,会从“其他应收款”科目中冲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