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缴资金不到位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工商行政部门处罚

认缴注册资本不到位的情况下,应当由工商行政部门对其进行处罚并可以处罚金。

股东之间的责任追究

股东认缴出资不到位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向法院请求该股东补足其认缴的出资额,并且公司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该股东在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中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违约责任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依法缴纳出资,股东认缴出资不到位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债务违约时的责任承担

如果公司遇到对外债务违约,不能足额偿还到期的对外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以其个人财务偿还到期债务。

公司破产清算时的责任

在公司破产清算时,未缴纳的出资加速到期,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行政和刑事责任

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综上所述,认缴资金不到位时,工商行政部门会进行处罚,股东需承担补足出资及违约责任,债权人有权要求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并在公司破产清算时加速到期。同时,股东可能面临虚假出资的行政处罚及刑事责任。建议及时补缴出资,以避免进一步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