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6分的违章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驾驶证被暂扣或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
2.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3.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或7座以上载客汽车超载未达20%,或其他载客汽车超载超过20%未达到50%;
4.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超速未达20%,或在其他道路上超速超过20%未达到50%;
5.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的30%以上或违反规定载客;
6. 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
7.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8. 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
9. 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
10. 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11. 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