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护士可以向以下部门进行:

医院投诉办公室:

在主管院长及医务处处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医疗纠纷防范处置工作,接受患方医疗纠纷投诉,并及时进行医疗纠纷处置。

医院办公室:

负责受理并调查处理投诉,医院应当设立投诉渠道,并在显著位置公布投诉管理部门、地点、接待时间及其联系方式。

医院分管纪律检查、监督的领导:

有专门的管理职责,可以向其投诉。

卫生局信访部门:

负责安排专人调查,可以向其投诉。

纪委驻卫生局的纪检部门:

通常效果显著,可以向其投诉。

12320全国卫生热线:

拨打此电话可以举报护士的不良行为。

当地市、区卫生监督:

拨打当地市、区卫生监督的投诉电话或全国统一卫生热线。

医药监督管理局或当地的医疗协会:

也可以进行投诉。

建议选择最便捷的投诉途径,例如直接拨打12320热线或前往医院办公室进行投诉,以便尽快得到回应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