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迁厂时,员工的赔偿标准主要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经济补偿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的计算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额外补偿

如果公司搬迁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公司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并进行赔偿。此外,如果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告知员工搬迁事宜,还需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特殊情况

如果搬迁距离较近(例如同一个市内),对劳动合同的履行没有实质性影响,员工通常需要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此时公司无需支付赔偿。

如果搬迁距离较远(例如市外、外省),员工有权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标准按在公司的工作年限,补偿N个月工资,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告知,再加一个月工资。

其他补偿

除了上述的经济补偿外,公司还需考虑其他形式的补偿,如资产补偿(如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等)、拆迁费用补偿(如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以及基于拆迁政策的奖励费用(如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建议

员工应仔细评估搬迁对自身工作的影响,如果搬迁距离较远且对员工生活影响较大,员工有权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员工应与公司进行充分沟通,明确搬迁细节和补偿方案,以保障自身权益。

如果公司拒绝提供合理的补偿,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