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管理局是一个政府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
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起草市场监督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草案。
制定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
营造一个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
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
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加强信用监管,推动信用体系建设。
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
指导地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的整合和建设。
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反垄断统一执法
负责反垄断的相关执法工作。
其他职责
监督管理市场秩序,包括市场交易和网络商品交易。
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
负责宏观质量管理、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国认证认可工作。
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国际交流与合作。
市场管理局通过这些职责,旨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并确保产品质量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