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补的缺失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解释:
政策缺失:
公务员享受车补有明确的政策支持,而对于事业编制人员,国家层面尚未有统一的、明确的车补政策文件规定。
编制性质差异:
公务员编制作为国家机器的组成部分,承担官方管理和公共事务职能,需要经常外出公务。而事业单位类型多样,工作性质和地点相对固定,外出公务需求较少,因此车补需求并不迫切。
财政负担:
事业编制人员数量庞大,约3100万,远超公务员的710万。若给所有事业编制人员发放车补,即使按照较低标准计算,也会给财政带来巨大压力。
单位管理和经费来源:
事业单位的经费来源多样化,部分单位有经营收入或项目资金,但也有不少依赖财政拨款。财政难以单独为事业单位人员的车补安排专门资金。
单位管理方式:
一些事业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在经费使用和管理上有自主权。这使得财政难以统一为所有事业单位人员发放车补。
综上所述,车补缺失的原因主要在于缺乏明确的政策支持、编制性质差异、财政负担过重、单位管理和经费来源多样化以及单位管理方式的不同。因此,尽管车补对于事业编人员来说是一种合理的福利,但在当前的政策和财政框架下,暂时无法全面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