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监制票据包括以下几种:
非税收入票据:
这类票据主要涉及政府、事业单位和公益社会团体之间的交易,用于记录非税收入的取得。
财政收款收据:
由省级或以上财政机构监制,用于记录财政收款。
境外形式发票:
企业在与境外机构进行业务往来时,对方可能会开具形式发票、付款通知书或各种服务的小票,这些可被视为境外收据。
其他财政票据:
包括各种收入、支出、借贷等票据,且需要加盖财政票据监制章。
这些票据都必须加盖财政票据监制章,作为财政资金的凭证,并且在使用前需要进行财政专户授权支付,以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避免腐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