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电子抓拍违章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准备材料

当事人需要携带违法车辆的行驶证和本人的驾驶证。

如果车辆有管理人,管理人需要携带行驶证和单位证明。

受托人处理时,需要携带已确认违法行为的委托证明书、违法车辆行驶证和受托人身份证。

前往处理地点

可以选择违章地的交警部门或车辆登记地的交警部门进行处理。

工作时间

处理窗口的工作时间一般是周一至周五的9:00至12:00和13:00至17:00。

缴纳罚款

可以在电子警察处理窗口的“电子警察银行代收点”缴纳罚款。

另外,也可以通过交管部门官方应用——交管12123在线缴纳罚款。

如果是异地违章,可能需要到违章当地的交警队或车管所处理。

处理期限

违法当事人、车辆所有或管理人需要在接到《处罚决定书》后的15日内缴纳罚款。

逾期将按罚款数额的3%加收滞纳金,逾期3个月不缴纳或连续两次逾期不缴纳的,可能会被记12分。

注意事项

如果对违章记录有疑问,应先到交通队执法站确认后再进行处理。

在处理过程中,请核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和《处罚决定书》的内容是否正确,并在相应位置签名。

请根据上述流程进行操作,如果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当地的交警部门或通过官方渠道获取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