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通知时间的规定如下:
一般情况 :公安机关在拘留人后,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制作并发出拘留通知书,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拘留通知书应当写明拘留原因和羁押处所。特殊情况
无法通知:
如果存在无法通知的情形,例如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并且通知可能有碍侦查,那么公安机关可以暂时不通知家属。一旦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在拘留通知书中,如果存在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或者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碍侦查,或者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与犯罪有牵连等情形,这些情形可能会影响侦查工作的进行,此时公安机关可以延迟通知家属,直到这些情形消失后再进行通知。
总结:
正常情况:拘留后24小时内通知家属。
无法通知:如有无法通知的情形,则暂时不通知,待情形消失后立即通知。
有碍侦查:如有碍侦查的情形,则延迟通知,直至情形消失。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司法程序的公正和透明,同时保护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家属在接到通知后,应当尽快与公安机关联系,了解具体情况并提供必要的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