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产假天数为 178天,具体规定如下:
正常产假:
98天。
难产情况:
98天正常产假加上15天难产假,共计113天。
多胞胎生育:
每增加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例如,生育双胞胎为178天,生育三胞胎为193天。
产前休假:
女职工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陪产假:
男方可以享受15天的陪产假。
流产情况:
怀孕未满4个月的女职工享受15天产假,满4个月的享受42天产假。
建议:
女职工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假天数,并提前规划好相关事宜。
男方在配偶生育期间可以享受陪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