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应当在 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办理。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用人单位申请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申请

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申请劳动仲裁

在拿到《初次(复查)鉴定结论书》之日起一年内,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按照前文的赔偿项目,要求单位赔偿。仲裁委员会一般会在60天之内作出裁决。

建议

及时申请: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以免错过申请时限。

准备材料:申请工伤认定时,应准备好相关证据和材料,如医疗诊断证明、事故现场照片、证人证言等。

咨询专业机构:如职工对工伤认定流程或所需材料有疑问,可咨询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专业律师。